出口单位取得出口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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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单位向海关制卡中心申办中国电子口岸IC卡(联系电话:028-8640183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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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时需提供如下资料:1、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;2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);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4、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;5、外经部门批文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流通型进出口企业);6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自营型进出口企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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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局审核无误后,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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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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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下列资料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:1.核销员证;2.IC卡;3.出口合同复印件(首次申领时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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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出口口岸备案→出口报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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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交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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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收结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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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齐已出口收汇的下列单证到外汇局办理核销:1.出口收汇核销单;2.发票;3.报关单;4.银行结(收)汇水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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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到税局办理退税